歸屬法條: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權利書狀及申請應用地籍資料規費收費標準
【公布日期文號】內政部103年3月17日內授中辦地字第10366503253號令
【要旨】訂定「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權利書狀及申請應用地籍資料規費收費標準」。
附「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權利書狀及申請應用地籍資料規費收費標準」
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權利書狀及申請應用地籍資料規費收費標準
第一條 本標準依土地法第六十七條、第七十九條之二第二項及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。
第二條 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及他項權利證明書,其書狀費或換發、補發工本費之費額為每張新臺幣八十元。
申請應用地籍資料,其工本費或閱覽費之費額如附表。
第三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。
附表
項 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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費 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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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記(簿)謄本或節本工本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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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工影印:每張新臺幣五元
電腦列印:每張新臺幣二十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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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籍圖謄本工本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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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工影印:每張新臺幣十五元
人工描繪:每筆新臺幣四十元
電腦列印:每張新臺幣二十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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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記申(聲)請書及其附件影印工本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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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張新臺幣十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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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記申(聲)請書及其附件閱覽、抄錄或攝影閱覽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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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案新臺幣七十五元
限時二十分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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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類登記專簿影印工本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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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張新臺幣十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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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類登記專簿閱覽、抄錄或攝影閱覽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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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案新臺幣七十五元
限時二十分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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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籍圖之藍曬圖或複製圖閱覽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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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幅新臺幣十元
限時二十分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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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處理之地籍資料(含土地資料及地籍圖)到所查詢閱覽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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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筆(棟)新臺幣二十元
限時五分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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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處理之地籍資料電傳資訊閱覽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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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人每筆(棟)新臺幣十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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歸戶查詢閱覽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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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次新臺幣四十五元
限時十分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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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籍異動索引查詢閱覽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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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筆(棟)新臺幣十元
限時三分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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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項查詢畫面列印工本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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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張新臺幣二十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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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建物異動清冊影印工本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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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張新臺幣五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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