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南地政事務所部落格
2014年3月20日 星期四
廢止「土地法第六十七條及第七十九條之二規定之書狀費、工本 費及閱覽費收費基準表」
歸屬法條:
土地法第六十七條及第七十九條之二規定之書狀費、工本費及閱覽費收費基準表
【公布日期文號】內政部
103
年
3
月
17
日內授中辦地字第
10366503259
號令
【要旨】廢止「土地法第六十七條及第七十九條之二規定之書狀費、工本 費及閱覽費收費基準表」,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三月十 九日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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