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南地政事務所部落格
2013年9月17日 星期二
法院執行囑託測量查封作業情形
如果是查封增建或是未登記建築改良物,
法院會函文通知債權人〈或銀行〉、債務人及管轄之地政事務所擇期到查封現場辦理測量,測量費屬於執行費用應該由聲請人先預繳,但是可以轉向債務人求償或是就強制執行之財產先受清償,也就是說聲請查封的債權人〈或銀行〉要先去管轄之地政事務繳測量費,等到執行完畢時
(
如
:
房子拍賣出去
)
再從房子賣得款項優先扣還,如果房子沒有拍賣出去法院會發給銀行債權憑證,測量費會加到執行費用裡面一併記載上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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